北京市月坛中学校本课程开设章程

2017-04-28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加快规范我校校本课程管理的步伐,弘扬学校文化,发展学校特色,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增进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结合作意识,使学生热爱生活,适应社会,特制定北京市月坛中学校本课程开发章程。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机构

组长:张文生

副组长:马晓燕、陈真

成员:李伟、殷桂范、贾佳、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原则 

    1.特色性原则:校本课程开发是以本校教师为主体,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而进行的课程开发活动。

    2.发展性原则:校本课程是补充国家、地方统一课程的课程,是为了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要求的课程,为学生将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应当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他们的成长、发展出发。

3.群众性原则:学校各学科教师之间要积极合作,互相补充,努力开发出学科间整合的边缘性课程;同学科教师更要合作互补,使开发的课程特色突出。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类型 

特色类、社会类、兴趣类、科技类、艺体类、人文类、身心健康类、家政生活类、学科拓展等类

    (五)校本课程开发的操作流程 

 课程开发的流程大体上分为理论论证、课程实施、后期评价三个阶段,为了便于操作,特具体划分为如下七个过程: 

    1.编制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设置理由、课程目录或提纲、课程资料、课程质量检测手段等内容,这是校本课程基本纲要,由授课教师或是教研组制定。

    2.申报选课——开设课程的教师或教研组长在每学期开学前向课程开发委员会提出申请。

    3.组织报名——获准立项的课程在开学的第一周要向学生进行宣传,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志愿征集,由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填写选课单,并对全班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最后由开课教师确定招收的学生。每门课程至少要有15名学生才能开课。由学校协调安排时间、场地及其他问题。

    4.课程实施——教师在正常上课的同时,要做好如下工作:记录学生活动情况、撰写案例、统计考勤、编写教案以及校本教材。教研组与相关处室要对整个上课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5.课程评价——课程评价是课程得以顺利实施和深入开发的关键环节,鼓励教师探究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涉及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1)评价原则:体现多元化、全面化、注重过程的原则。

    (2)评价内容: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教师专业自主性、教师开发课程的技能、教师的研究意识及能力);课程设计、课程教材的评价;总体评价(包括是否具有校本精神、全员参与程度、是否是研究反思的过程、是否具备可持续开发的实力)等。 

    (3)评价的方式:

档案袋式评价:即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记录、考勤记录、学生的心得体会、学生的创作等。此项工作由任课教师督促学生完成并交课程开发委员会保管。

案例式评价:即教师把上课过程以故事的形式描述或回忆,记录整理成案例形式,供他人评价。

量化评价:即由教师对学生进行成绩评价。可以是平时成绩,可以是终结成绩。

     上述几种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教研组或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性质编制评价表格。

    6.成果展示——校本课程成果展示是学校评价教师与学生的重要依据,是校本课程开发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的重要手段,每学期学校会举行课程宣传周活动。

    7.总结存档——每学期结课后,任课教师要对课程的实施状况进行客观全面地总结,并对今后的开设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统一上交教学处,由学校存档,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原有的校本。